赵军峰:应用平行文本做好法律翻译,成为搭建“立格”与“传意”的使者

10月24日晚,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翻译协会副会长兼法律翻译委员会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翻译学研究中心主任赵军峰教授应我校外文学院翻译系邀请,开展了一场精彩的“平行文本与法律翻译研究”线上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翻译系主任陶友兰主持,吸引了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共一百余名师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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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赵军峰首先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角度就“翻译”行为阐释了自己的体悟与观点。他认为,翻译要从语言本体的结构、功能和意义出发,而语言本身的不确定性、模糊性与嬗变性则为译者翻译时的选择和决策造成了困难。因此,掌握正确的研究范式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在翻译研究中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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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峰提到,相较于文学翻译,法律翻译称得上是一个“小众”的领域,亟待宣传和推广,但究其影响,法律翻译并不小众,在我国外宣事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法律翻译中,由于平行文本有着双语词典不可比拟的优点,因此能否合理应用平行文本对翻译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译者可以从平行文本中获取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术语、借鉴表达方法、模仿写作风格,弥补自身在语言和专门知识方面的欠缺。对于翻译专业出身、有志于从事法律翻译的同学们来说,学会应用平行文本辅助查证十分重要。


谈及法律翻译的原则,赵军峰总结了“立格+传意”的宗旨。他指出,由于我国语境下对于英汉双语法律术语的官方规定较少,翻译时应善用语料库语言学观察前人的使用,以确定标准化术语的使用规范,此为“立格”;追求对等时不能脱离法律体系和社会文化、仅仅追求字义上的对等,要从功能主义和描写主义的角度利用平行文本分析,充分考察英汉法律文本对比分析,方能“传意”。作为搭建“立格”和“传意”的使者,法律译者应当具备充足的法学、语言学和翻译学知识,必要的语言、翻译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基本的法律、语言和道德素养。法律翻译是“法律机制内的交际行为”,终极目标是追寻“法律对等”,因而一切术语讨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法律和法律知识。译者在确定文本翻译的最佳策略时,首先要考量具体交际情境中的法律因素,合适的平行文本因此成为法律翻译中最佳的参考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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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赵军峰结合自身多年的翻译实践和教学经验,针对“应用平行文本进行法律翻译”进行了大量案例讲解和文本剖析,并就亲身体会向同学们传授了法律翻译中的特别注意事项及选择平行文本时的基本原则。在讲座的结尾,他鼓励同学们响应“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时代召唤,积极投身到法律翻译的事业中,做一个说行话的专家。

在讲座问答环节,赵军峰与各位听众就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外译以及MTI背景入行法律翻译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困惑,赵教授一一给出了详尽回答,也收获了大量来自云端的感谢,师生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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