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高职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通知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4] 6号
各院系及毕业班同学:
2014届毕业班学生(包括2010级四年制、2009级五年制、2008级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科阶段和2010级高职生)目前已进入毕业阶段的最后一个学期。为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教学管理,认真做好2014届本科、高职毕业生的课程考试、毕业论文、成绩登录和毕业文凭颁发等工作,保证毕业工作程序的顺利运行,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期末教学工作日程:
① 6月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② 6月2日—13日(第15—16周),凡以毕业班学生为主要教学对象的课程,安排期末考试;
③ 6月1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
④ 6月16日-21日,各院系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⑤ 6月22日前,各院系务必将毕业班主体课程考试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登录完毕;
⑥ 6月23日起,教务处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资格终审。
在抽查中毕业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须利用暑假时间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毕业论文,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参加毕业论文补答辩。
2、凡毕业班学生选修低年级学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给予单独提前考试以及单独提前评分。以毕业班学生为主要教学对象的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并将成绩提交给所属院系教务员;教务员须及时将成绩登录完毕,不得延缓登录毕业生的考试成绩。
3、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中,若发生考试时间冲突,可以安排学生连续考试,原则上不再安排到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初缓考。
4、毕业班学生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遇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可在成绩发布后五日内申请提前补考(毕业论文、实验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经所属院系及相应课程的开课院系批准,由开课院系安排提前补考。毕业班学生提前补考不及格的,不得再参加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5、凡需延长修业期或提前毕业的学生,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到教务处(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225室)办理手续,申请手续于2013年4月15日截止。未提出延长修业期申请的毕业班学生,若毕业时未能通过毕业资格终审,学校不再受理其延长修业期申请。
6、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努力通过课程考试,抓紧完成毕业论文。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如未能通过当届的毕业资格终审,将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学校按其学业完成情况作结业或肄业处理,不再受理其延长修业期申请。
7、各院系教学管理人员须根据教学培养方案对毕业班学生所修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进行认真检查与核对。教务处已将毕业生个人毕业资格初审结果通过URP系统发至学生本人。经学生确认后,签名交院系教务员。希望各院系加强指导并督促学生仔细核查,若发现问题,须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尽早处理。
8、有关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学士学位授予等要求,参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在办结离校手续后,到所属院系领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结业或肄业的学生,须先办结离校手续,然后办理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9、教务处已于2013年年底安排毕业班学生拍摄数码照片,照片经学生本人核对后,交本院系教务员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尚未参加毕业班数码照片采集的同学,必须尽快到以下地点补拍: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928号创展大厦1101室,上海蓝迪数码影像公司,联系电话:51780516、51780517。如因学生个人照片拍摄不及时导致相应证书不能按时发放,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0、2013年毕业典礼于2014年6月27日举行。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由学校办公室届时再行通知。
11、各院系领导、有关任课教师、教务员务必充分重视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认真做好毕业班的各项教学工作,切实抓好本学期毕业生课程教学、考试、成绩录入、毕业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尤其要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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