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教学为主型”副高 | 岗位数量 | 2 | |||
招聘范围 | 外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 | |||||
招聘期限 | 2014年11月11日 至 11月17日 | |||||
岗位要求 | 1、基本要求:1)申请人原则上应未满57周岁。2)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要求,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3)须具有博士学位,并须担任2年及以上中级职务。申请“教学为主型”岗位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学位要求,硕士学位教师申请副高级职务须担任5年及以上中级职务,学士学位教师申请副高级职务须担任8年及以上中级职务。 2、学术标准和业绩条件:申请副高级职务的教师,应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学术影响,是本学科领域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应积极开展科研项目,获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得到同行认可;应积极从事教书育人工作,35岁以下青年教师应承担过2年辅导员、班级导师等学生工作或公益工作;近三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应具备以下条件:1)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教学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平均水平,教学效果良好;原则上近三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且本科生课程评教分数不低于教学型系列教师课程评教平均分;作为主要参加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教学名师及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奖励1项。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至少5项研究成果,其中正式出版的高等学校外语教材(担任主编或副主编)1部或作为主要编写者(3人及以下)合著出版学术专著1部,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出版的具有国际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没有正式出版教材及学术专著(署名条件同前)的,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出版的具有国际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如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等)1项。 (具体情况根据《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 |||||
材料要求 | 《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2份,及电子版);《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简表》(电子版);《高级职务聘任代表性成果确认表》(1份,及电子版);《高级职务申请人科研成果确认书》(1份,及电子版);《青年教师学生工作情况审核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需填写。1份,及电子版);按照岗位业绩条件提交相应学术成果资料(复印件);申请者对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总结性描述(不超过1000字)及成果引用与评价情况(1份,及电子版)。 | |||||
院系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 程 | 联系电话 | 65642701 | ||
suncheng@fudan.edu.cn | 学院网址 | http://dfll.fudan.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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