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编委会工作文件

 一、为保证和不断提高《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的学术质量,特成立《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自《论丛》2006年春季号 起开始工作;

 

二、编委会设主编一人,由担任外文学院负责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兼任,负责《论丛》的版面规划、与当期执行主编一起确定最终入选篇目、以及其他事项;

 

三、每期设执行主编一人,及执行编辑3-5人。执行主编由主编经与编委会成员协商、在轮流担任的基础上确定,执行编辑由主编和执行主编商量并征求相关编委的意见后决定。执行主编全权负责当期的稿件收集、整理、审稿或委托审稿等工作,根据出版流程,按时收集稿件、组织专家盲审、与主编及执行编委商定最后入选篇目,与文字编辑一起协调,直至刊物出版;

 

四、复旦大学出版社委派一负责人参加编委会,并指定一位责任编辑,与执行主编共同负责当期的编辑出版工作;

 

五、通过院研究生工作部安排一个研究生勤工俭学岗位,协助当期执行主编的工作;

 

六、编委会目前拟由下列15人组成(按姓氏汉语拼音排列):蔡基刚(大英)、何刚强(翻译)、黄勇民(翻译)、姜宏(俄语)、姜银国(韩语)、陆谷孙(文学、词典)、唐敏(出版社)、曲卫国(语言学)、沈黎(应用语言学)、谈峥(文学)、魏育青(德语)、熊学亮(语言学)、张冲(文学、现任主编)、褚孝泉(法语、语言学)、朱永生(语言学)。在条件成熟时,增加部分外聘编委。编委会人数的增减由全体会议决定;责任编辑人选由出版社指定;

 

七、编委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确定由主编提出的每期《复旦外国外国语言文学论丛》的栏目内容和各栏目稿件数量的大致分配,确定稿件规范,并对《论丛》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委会成员有义务担任相关稿件的匿名评审人,对稿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修改或退稿建议;

 

八、编委会每学年召集1-2次全体会议,讨论刊物编辑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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