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在校的表现。根据《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奖学金评定方案,体现奖学金不是单纯奖学习,而是奖优秀学生的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考评,引导学生注重全面发展。
一、外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副院长:高永伟;学工组长:葛锡颖;本科生教务员:张萍;本科生辅导员:方爱丽、何静、徐姗姗、孔婧倩、苏丹、赵彦志
二、评定程序及方法
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
1、各年级、班级评定小组由辅导员担任评定小组组长,组员由班级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其中群众代表人数不得低于评定小组人员总数的10%。小组成员必须本着对同学负责的精神公正的参与奖学金的评定,接受辅导员和全体同学的监督,如有徇私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小组成员资格并将思想品德成绩降档。小组成员有听取任课老师和同学意见,向同学解释说明评定结果的义务。
2、申报阶段:每位同学根据本学年实际情况填写个人表现,报班级评审小组。
3、评议阶段:各年级、班评审小组根据同学提供的个人表现进行核查,并结合成绩排名进行评议打分排序。
4、汇总阶段:各年级、班评审小组根据学工组分配的奖学金名额进行分配,报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
5、公示阶段: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复审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后报校学工部。
本方案受院、系领导、教师以及全体学生的监督。学生对综合测评结果有不同意见者,首先向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班级奖学金评审组根据情况进行重新评定或解释说明。如仍有异议,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三、评定细则
外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综合考虑业务学习和综合素质。
1、业务学习比例不得低于80%。业务学习包括学年绩点、创新能力两个方面。
【评定标准】:
以学年绩点为基准,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学校、院系立项的学术项目并有成果的予以加分。由申报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可获得分。具体加分比例由各班级掌握。
2、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修养、集体活动、获奖情况、课外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
【评定标准】:
(1)热爱祖国,有诚信,有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各项集体活动,重要集体活动包括:外文节、校院级体育比赛、一二九歌会等。其他集体活动经班奖学金评审小组认定后可加分。
(3)在各类比赛(外语类、文艺类、体育类、军训获荣誉者等)中获奖者均可予以加分。申报者需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4)积极参加各项课外实践活动,包括校内外志愿者、假期社会实践等,申报者需要向评审小组提供实践证明材料,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担任学校、院系学生干部,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四、 一票否决制:
1、 所选的任何一门课程的考核成绩中出现“F”,即考核不合格者
2、 因破坏团结稳定、打架斗殴、考试作弊等行为受到校、院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3、 严重违反学校教学规定,多次无故(因兼职等原因)旷课者。
4、 无故不参加班会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者拒绝参加任何集体活动者。
5、 对于老师提出的批评意见拒不接受,或者屡教不改者。
6、 存在严重诚信问题,被证实提供与奖学金评定相关的虚假证明。
凡存在以上6种情况的任何一种,该同学都不具备申报奖学金的资格。
五、本方案由外文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说明。
外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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